四岁男童长大后想去英国,你们在害怕什么
近日,华夏大地之上,在幼儿园墙边,一位四岁男童发表“不当言论”,被无数人口诛笔伐,轮番审判。青春时期,笔者也曾热血澎湃,盲信盲从,急当先锋,但屡经教训之后,养成一个好习惯:先问为什么,然后查资料。仅用一分钟,我就在抖音上找到第一手资料,掌握该男童“不当言论”的原始证据。在那段广为流传但未对未成年人进行任何隐私保护措施的视频中,一位女教师问:“你为什么来上学呀?”排第一的男童回答:“我为了长大不想要在中国住了,想要去英国。”排第二的女童回答:“因为要——要讲究知识。”排第三的男童回答:“因为小时候不好好学习,长大就没用。”排第四的男童回答:“老师让我上学。”排第五的女童回答:“我会挣到钱。”排第六的男童回答:“老师让我来上学。”排第七的男童回答:“喜欢写作业。”男童回答问题之际,毫不犹豫,表达清晰,并非一时兴起的无心之言,然而即便是有心之言,童言无忌,说又何妨?但他估计永远无法理解,两句肺腑之言,俨然已批逆鳞,引得天威震怒。有人见微知著:“这孩子太自私了,竟然读书是为了出国,大后还得了,妥妥的汉奸!”有人大义凛然:“国家的教育投入,不应该投放到一个受教育是为了离开祖国的人身上。”有人寻根溯源:“不应该去查一查家长么?扭曲的价值观呢?”有人壮志凌云:“幼儿园应该教育孩子们树立远大理想,比如为中华崛起而读书。”因为幼童远未成年,法院决然不会审判,但在民间法院,这位四岁男童,已经因言获罪。一个幼童,仅限于坦言自己上学是为长大之后有能力离开中国,前往英国,这能危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、利益吗?他只是想移民。想移民有错吗?想移民有罪吗?想移民来中国的英国人,我们会视为“英奸”吗?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公开禁止中国公民移民吗?是否移民,是每个符合移民条件的中国公民的自由;是否公开表达移民意愿,同样是每个符合移民条件的中国公民的自由。不论任何人,都有放弃自己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自由,甚至有放弃自己自由的自由,但不管怎样,你永远都绝对没有要求别人放弃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权力。孩子的成长,花的是父母的钱,费的是父母的力,为何有人竟敢大言不惭,悍然违反我国《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扬言剥夺该男童的受教育权?那些提议追究孩子父母责任的人,缺乏共情能力,满脑株连制度。随着人类生产力不断发展,司法文明程度也一直在提升,“罪止其身”的理念更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人道追求,得到普遍承认和实践,使无数无辜之人能够规避为他本就一无所知、从未参与的事情莫名其妙地承受代价的噩运。我国早已成为法治社会,奈何总有部分人余毒未清,不和文明同行,总与野蛮为伍。回归这件事本身,该幼童并未做错,凭什么查他父母?即便他父母鼓励他移民,那也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,凭什么粗暴干预?即便子女做错事情,作为子女监护人,父母依法该怎样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,至于他们的价值观,干卿何事? 爱国是每个人最朴素、最原始的情怀,源自人性深处的对孤独的恐惧、对认同的渴求、对有所依的眷恋、对无所畏的向往、对合作无间以获取生活资源的现实需要、对共抗侵犯以维护人身安全的美好意愿。这是一种需要双向奔赴的情感。整件事情中,最该被审判的,是没保护孩子隐私、未经孩子同意就把视频传到网络的无知无法之人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中说:“域民不以封疆之界,固国不以山溪之险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。”泱泱华夏,蔚为大国,吾等国民,当有大国心态,来者欢迎,去者祝福,而非神经敏感,用表层的自傲,包裹内核的自轻。人生百年,转瞬即逝,归根结底,只要不危害别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,不践踏别人的独立意志和人格尊严,趁有生之年,追求自己想要的生命体验,那便合情合理,不应被口诛笔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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